档案室里堆着几十个铁皮柜子,灰尘厚得能写字。管档案的是个快退休的老大爷,看了看介绍信,从柜子里翻出两个牛皮纸档案袋丢在桌上。
“镇工商所,77年到79年的审批卷宗都在这里。看完了放回去,不能带走。”
李汉良坐下来翻。
他不需要把所有记录都看完,他只找一样东西——王德发经手的审批件里,有没有违规操作的实锤。
半个小时。
他找到了三份。
第一份:78年4月,镇粮站申请扩建仓库,工商所审批环节拖了四个月,最终粮站站长“自愿”把自家的一台缝纫机送到了王德发老婆的娘家。审批第二天就通过了。
第二份:78年11月,镇供销社进了一批劣质酱油——就是赵德胜提过的那批。工商所的检验记录上盖着“合格”的章,但检验员的签名栏是空白的。没人检验就盖了合格章。
第三份:79年3月,一个从外县来的货郎申请在镇上摆摊卖杂货,被工商所以“扰乱市场秩序”为由驳回。但同一个月,王德发的小舅子在同一条街上开了一家杂货铺。
三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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