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瑜继续说:“你们的执法程序存在三个问题。
第一,城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噪音没有直接管辖权,管辖权在生态环境局。
第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需要出具书面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你们没有。
第三,粘贴封条属于查封扣押措施,适用《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需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请问,你们城管局长批了吗?”
三个问题,句句踩在程序的刀刃上。
冯队长的脸色暗了一层。
沉默了四五秒,他掏出对讲机,走到执法车旁边,背对着众人按下通话键,声音压得很低。
两分钟后,他走回来。
“今天先这样。”冯队长的语气退了半格,“封条先不撤,我回去跟局里汇报,等正式通知。”
“封条必须现在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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