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现在正有两个怪物在打架,一个绿的,一个灰的。绿的那个叫浩克,灰的那个叫憎恶。”
林默的手停了一下,浩克,憎恶,他终于来了。
尼克·弗瑞继续说:“浩克是布鲁斯·班纳,憎恶是埃米尔·布朗斯基。两人现在在纽约哈莱姆区,把半条街拆了。军方的人在现场,但他们控制不住,我需要你去搞定。”
林默把柠檬水放下,站起来,走到院子中间,抬头看了看天。天上飘着几朵白云,慢悠悠地往东边移动。
他看着那些云,脑子里在飞速运转。浩克,憎恶,两个怪物,一个比一个能打。他去搞定?他怎么搞定?
他一个人,赤手空拳,去跟两个能把坦克当易拉罐捏的怪物打架?黑卤蛋是真看得起他啊!
一个浩克都够他喝一壶的了,现在又多出一个憎恶。憎恶比浩克还凶,还狠,还不要命。
浩克打架好歹还有点理智,打累了会停,打够了会变回班纳。憎恶不一样,憎恶就是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不死不休。
他林默虽然觉得自己挺能打,但还没膨胀到以为自己能同时对付这两个玩意儿。
“局长,你是不是太看得起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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