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注射血清
一转眼半年时间过去,林默在后勤部待了一百八十多天,每天干差不多的活。
早上送文件,下午有时候送文件,有时候跟约翰逊出外勤,去码头或者仓库搬货。周末休息,跟艾米丽在家待着,偶尔出去逛逛。
日子过得挺规律。转正之后,他的工资涨到六十五美元一个月。他每个月给艾米丽交二十美元伙食费,剩下的自己攒着。
半年下来,攒了快两百块,藏在艾米丽家衣柜后面的墙缝里。这半年里,他经常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
史蒂夫·罗杰斯。
不在是那个在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瘦小的身影,照片上的男人,身高一米九,肩膀宽得像门板,下巴能当开瓶器,穿着那身红白蓝的紧身衣,举着个圆盾牌,冲着镜头笑。
M国队长。
报纸上隔三差五就有他的消息。今天在纽约,明天在芝加哥,后天在洛杉矶。每到一处,都是人山人海,姑娘们尖叫着往台上扔花,小孩们举着小盾牌跟着跑。
林默每次看见这些新闻,都觉得挺有意思。
一个超级士兵,人类顶尖的身体素质,跑得比马快,跳得比房高,力气能掀翻汽车。这种人不放到战场上去战斗,天天在台上扭屁股,给老百姓表演怎么用盾牌挡假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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