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他,就送他去纽约,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也送他去纽约,那里是地狱。
这句话出自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因为这句话,林远被他爸送来了美国。
飞机落地的那一刻,一个半透明的面板毫无征兆地浮现在他视野正中央。
【生活辅助系统已激活。】
【锻造(熟练)|烹饪(入门)】
于是林远就这么在异国他乡过了两年还算不错的留学生活。
-----------------
林远把最后一块红烧肉码进保温盒,扣紧盖子。
灶台擦过了,案板也收拾干净。空气里残留着酱油和糖色焦化后的甜香,顺着走廊飘了出去。
手机震了一下。
是马特·韦恩——林远的室友,康涅狄格州来的富家子弟,两人同住了快一年半。他发来一张照片,从走廊尽头对准厨房拍的,附了一行大写字母:I bsp;SMELL IT FROM MY ROOM.
林远低头打字:那你过来。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