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政府所授均田,百姓只有使用权,有租赁权,无永久买卖权。最久一次性可租三十年。
一干均田,人死之后第二年,收归国有,重新分配。
二十亩永业田允许传承,但若绝嗣之后,亦收归国有。
如此一来,各地政府持有的田亩数目与人口便可以相互对照。如果弄虚作假,很容易在数据上看出问题,然后层层追查下去。
其三:将赏赐形式更改。
改永久赐田地改为赐一甲子均田,数目以功绩论。或可改赐均田为免税政策。
所有的田地,是国家的所有物,不允许个人永久持有。
比如赵颢,身为亭侯,加上刘备日常赏赐,有田五千亩。
以前这五千亩是世代相传的土地。现在变成了在赵颢活着的时候,享有使用权。
死后除爵位食邑一千亩外,余者全部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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