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名下有六套房产、三辆车、近百万元的存款,以他的合法收入,根本不可能。账本上写得很详细,这些财产都是从同一个渠道来的——一个叫“蓝天实业”的公司。
而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指向一个名字:陈国栋的妻子,王秀兰。
“这是利益输送。”苏晚晴说,“陈国栋通过妻子的公司,给林峰输送资金,林峰再用这些钱去打通关系、摆平案子。”
“不止。”沈逸翻到账本后面几页,发现还有另一个名字频繁出现——刘长河。
刘长河也在其中分了一杯羹。
沈逸想起凌晨在工厂地下室,刘长河临死前说的那句话:“我也有把柄在他手上。”原来不只是把柄,他也拿了钱,被拉下了水。
“林峰用钱捆住了所有人。”沈逸说,“只要收了钱,就跟他是一条船上的人了。谁想下船,谁就得死。”
“那赵琳呢?”苏晚晴问,“她也是被林峰拉下水的?”
沈逸打开另一个文件夹,里面是赵琳的日记,手写扫描版。她拍照存进了硬盘里,一页一页,记录了从入职到死亡的全过程。
日记的第一页,日期是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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