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的时候,他分到的是一块河滩边的薄田和两间快塌了的土坯房。
外加那头驴的“使用权”。
名义上是他的,实际上还是大家共用。
而大哥分到了三间砖瓦房和村东头最好的五亩水浇地。
老三分了缝纫机和自行车,外加两百块钱的“创业资金”。
公平吗?
不公平。
但上一世他没吭声。
他觉得兄弟姐妹之间,计较这些没意思。
他相信自己能凭双手挣出来。
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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