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陈建国每月十五号之前,将陈萍抚养费三十元汇入林美玲银行账户,直至陈萍年满十八周岁,逾期双倍。
六、陈建国自愿签字,若日后反悔,本条款可作为证据,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陈建国自负。
第二张是认罪书。
白纸黑字,内容直白得不留一丝情面。
“本人陈建国,已婚,与柳河村寡妇孙桂芝自今年三月起多次通奸,共计发生不正当关系五次。
本人偷取家中积蓄两百六十元赠与孙桂芝,用于其子医药费及日常花销。
以上事实本人供认不讳,自愿签字画押,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两张纸并排摆在桌上。
一张割他的肉,一张钉他的魂。
“签。”赵志军把笔往桌上一拍,笔杆子在桌面上弹了一下滚到陈建国手边。
陈建国抖着手把两张纸拿起来,凑近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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