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33年除夕夜的最后几个小时里,郑耀先第一次想到了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女人。
卡车灯和临时拉来的路口探照灯把胡同照得通亮。火把也来了。不是日本人拿的……是张敬尧从天津调来的打手和被收买的北平巡警。这些人端着汉阳造步枪,虽然歪歪扭扭不成队形,但胜在人多。密密麻麻。像蚂蚁一样从各个巷口涌出来。
包围圈在收缩。
郑耀先三人边打边退。赵简之的汤姆逊换了第二个弹匣。沈越的毛瑟步枪还剩最后五发。郑耀先的驳壳枪里……还有多少子弹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大概七八发。也可能更少。
“左边!”沈越突然喊了一声。
郑耀先扭头。一个便装日军从屋顶跳下来,端着南部手枪直冲他的方向。
啪。
郑耀先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开的枪。子弹打中了对方的胸口。那人倒在雪地里,手枪在地上滑出去很远。
又少了一发。
“往北走!”郑耀先指了个方向。“穿过那个院子,翻墙进后面的窄巷。”
三个人猫腰穿过一个被废弃的染坊院子。院子里堆着发霉的布匹和断了腿的染缸。沈越跑在前面开路,翻过一堵矮墙时裤腿被铁丝网刮破了一道口子。赵简之在后面断后。汤姆逊打了一个短点射。三发子弹。两发打在了墙壁上。一发打中了一个追兵的肩膀。那人惨叫着摔倒在染缸后面。其余的追兵被压制了几秒钟……但只是几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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