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林美婷投药既遂,和戚雪珍最后杀害顾夫人未遂……”有人详细说着。
林美婷作为主犯,提供作案药品、教唆未成年人作案,致使顾夫人命悬一线,情节特别恶劣。
从重从快判处死刑,无任何缓期执行可能,判决后短期内执行。
同时,开除军籍、开除党籍,撤销护士职务、军衔,终身不得恢复。
档案记“严重反革命分子、军人犯罪、指使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录入军队黑名单,终身被军队系统除名。
几人愤慨道:
“知法犯法,还教唆孩子,连亲戚家的小姑娘都被牵扯进来,太恶劣了!”
而戚雪珍,原本作为从犯大概率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
但因她后来为掩盖罪行、包庇林美婷,主动再次谋害顾夫人,属于“罪加一等”。
且案件政治影响极其恶劣,触碰军队底线,数罪并罚,从重从快判处死刑。
与林美婷同期执行,无任何缓期执行可能。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