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李建国非要说出来,而是说,无论是野猪,还是大爪子,都是有其他目击者的,这事不会太小,毕竟那叔侄三人因此住院了,首先全村就瞒不住。
这些事,一个村庄知道了,就等于十里八乡知道了,毕竟这个时代是公社时代,一个公社,几十个村子,偶尔开会,很快就能传遍整个公社。
要是通过这种方式,传进尤庆志耳朵里,人家作何感想?好家伙,我好吃好喝招待你,结果你啥也不跟我说?处处隐瞒我?这合适嘛?
他打个小报告,给中队长冯晓天,说李建国这人,人品不行,人家把事实往这一拍,冯晓天一了解,李建国百口莫辩,这个时代还是很注重声誉的。
为了这点事,不值得,还不如大大方方,有什么说什么,人家不可能平白占你便宜,他同意,那冯晓天也不同意啊。
换句话说,他隐瞒尤庆志,把野猪都拉回去,是为了满足自己炼钢厂保卫科多分一些肉,那冯晓天对他多多少少也会有意见,毕竟对不住老同学啊,说自己不知情?还是跟着对方骂李建国?
首先这事就是李建国办的不地道,哪怕是为了众兄弟,那冯晓天脸上也没光,但告知尤庆志,并且答应分他好处就不同了,给多少,怎么分,那就是冯晓天跟他的事了。
无论是尤庆志代表的纺织厂,还是冯晓天,都不会让他吃亏,白白贡献。
“中队,没错,野猪,二十几头,还有我打死了几头梅花鹿,和大爪子。”
“大爪子是为了救人,对,有目击者,村子我也问明白了,放心吧。”
第106章大饱口福,抢夺
“好嘞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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