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队里对他,态度向来是两岔的。一半人念他勤快实在、对张晶晶真心实意,拿他当半个自家人;剩下不到一半,总觉得他是外来的知青,没根没底,嘴上客客气气,心里却从没真正把他当成闫家沟的人。
可经过昨天争水一役,人心彻底倒向了他。
走在村道上,不管是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还是手脚麻利的年轻媳妇,或是蹦蹦跳跳的半大孩子,看见他都主动笑着打招呼,眼神里满是服气,还有一丝敬畏。
“承霄,歇会儿再下地!”
“承霄,喝水不?我刚晾好的凉白开!”
“以后队里有啥事,你尽管发话,我们全都听你的!”
那些曾经观望犹豫、甚至暗地里瞧不上他的人,此刻看他的目光彻底变了——不再是看一个入赘的知青女婿,而是看能给全村扛事、能护住大家饭碗的主心骨。
田埂上,几个老社员蹲在一块儿抽着旱烟,望着不远处挑着水桶、一身利落的李承霄,忍不住连连咂嘴。
“以前啊,我还觉得这年轻人闷葫芦一个,不爱说话,摸不透心思。现在才看明白,人家那是心里有数,不瞎咋呼。关键时候,真敢上,真能顶事,还不莽撞。”
“咱们闫家沟,多少年没出过这么有胆有识的年轻人了。张守田那老东西,算是捡着宝了,找着这么个能撑门顶户的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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