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没有死。
因为有骆燊在身边,也因为这里就是医院,医疗救治就在眼前,哪怕就是奄奄一息的人,也能得到及时的治疗。
我能活下来,更因为楚君刺入的是我的小腹,而非我的心脏地带。可也正因为此,我腹中的孩子没了。楚君手里的水果刀刺破了我的子宫,瞬间我大出血。她这样不会要了我的命,可却也让我差不多失去了半条命。
不,我还是失去了一条命,那就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没了。楚君是凶手,是杀死我孩子的凶手!!!
当一抹刺眼的阳光映入我的眼帘,我以为自己是重生了。
在我人生的十九岁、二十岁,因为屡受刺激、折磨、惊吓,我几乎得了惯性的昏厥症。每一次昏厥之后,我都会醒来,将满身的疮痍剥离,或者干脆就藏在心底,深深地藏在心底,作为我反刍时的草料,作为我回味时的苦胆。
可这一次不同。我活了,等于就死了。
怀着孩子时,我其实也并没有觉出他有多么地重要。可一旦他没了,彻彻底底永永远远地没了,我才觉出,这个孩子对我而言,是那么那么地不可缺失!
我已经习惯拥有他了,可突然之间,他又失去了。我的心,真的是四分五裂了。
我哀哀地看着窗外一抹明媚的阳光。世界是美好的。是的,虽然它藏了许多污秽,许多丑陋和不堪,但总体而言,还是美好的。
我该活着的。死去,是懦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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