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我有事出去一趟,这段时间如果客户来了的话先帮我好生招待着!”姚志博在走出公司的一瞬间对前台说道。
“知道了,姚总”
……另一边,引得一圈儿人焦急不安的女孩就安然无恙地站在市区法院门前。
她背着书包,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法院的大厅。
“我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我同父异母的妹妹。”烈阳站在大理石柜台前,对着里面的工作人员一字一句地说道。
“什么?”脖子上挂着吊牌的工作人员有些不可置信,眼前这十来岁的小女孩,居然要起诉自己的妹妹?!
恐怕又是一些琐碎的家务事吧!再者,没有成年人在场,烈阳口中的话几乎无法令人信服。
工作人员勉强笑了笑,可下一秒却对上了烈阳灼灼的目光,连忙收敛住笑容,咳嗽几声,一本正经地说:“是这样的,小朋友。如果要起诉别人的话要走正规的法律程序,不是说你来这里我们就能帮你起诉别人的,你首先要找故意伤害罪的证据,还需要有你和那个人的身份证等一系列证明,最后你还要找律师……还有,在案子结束前,起诉费是需要原告先垫付的。”
“我知道,我有钱。”烈阳木着脸,将身后的书包放在面前的柜台上面,拉开书包的拉点,从里面拿出来一大摞白花花的纸张,中间还夹杂着一些照片。
在工作人员目瞪口呆之际,烈阳又从口袋里面拿出来一个塑料袋,顺着明亮的灯光望去,里面装着一个沾着血迹的瓷瓶碎片。
“我有证据,我的身份证带过来了,那个人的身份证号码我抄下来了,还有她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也在我这里,现在就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要请律师来打赢场官司的话,最多能判那个女孩几年?”
工作人员盯着烈阳愣了好几秒钟,显然是脑袋反应不过来了,吱唔了几声之后,坑坑巴巴的说:“应该……还是要看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有多大了,你知道吧,那个女孩应该还是未成年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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