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东微笑着点点头:“不要这么拘谨,忙你的事情吧。”
“Yes sir!”刘滩回道。
他看着陈sir肩膀上扛着代表见习督察的一颗军星肩章,再看看自己只有警员编号的光秃秃肩章,心底是满满的羡慕与敬佩。
陈sir跟自己明明年纪差不多,但比自己厉害这么多,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而且,最近陈sir连破大案立大功,又参加了“总区神枪手培养计划”,估计很快就能晋升为督察,未来最低成就警司起步。
刘滩在心底暗暗给自己打气:“要努力向陈sir好好学习,以后自己也要去报考见习督察!”
在香港的警务系统中,采用“职衔合一”模式与部门轮换制度。
通过严格的层级划分与科学的晋升机制,既保障了执法效率,又为警员提供了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
警察警衔分为员佐级、督察级、宪委级三大序列,共15个等级。
员佐级(基础执行层):对应警衔是警员、高级警员、警长和警署警长。
警员:新入职者需接受27周警察学院训练,佩戴无标识肩章,主要负责巡逻及基层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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