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布二人婚姻状况。
其二:女方主动放弃男方名下所有财产的继承权,包括信达集团所有分红股份。
简而言之,她享受不到沈太太身份的便利,也花不到他一分钱。
当年,周女士一门心思只想救自己身陷囹圄的大女儿,完全不在意小女儿是否会签一份不平等条约的婚姻协议。
哪怕她当时,处于弱势方,且身无分文。
可现在,却急匆匆的打电话来质问她。
多可笑?
周女士气得牙痒痒:“你就一点都不担心他们俩搞到一起去?”
红酒从酒瓶里淅沥沥地倒出来:“那我真是谢天谢地!”
婚姻三年,她和沈晏清吵过,闹过,打过。
改变什么了?
不仅什么都没改变,她还在这场婚姻里,吃尽了亏,受尽了安家人的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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