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旗作为县政府一把手,掌控着全县的钱袋子,他刚刚的两句话,就把实权体现的淋漓尽致。
从事件上,挪用工程尾款去补偿村民。
和挪用村民的补偿款,去保障三保,两者性质没有不同。
唯一的不同,就是陈红旗个人意愿。
他不同意李承挪用专项款,李承敢动,就是违纪违法。
但他挪用了专项款,让财政局下个文,改变一下用途,再向上级部门做个汇报,这就叫资金调剂,统筹使用,合法合规。
“唉...修路是大事,不能再拖了。”
李承长叹一口气,说:“对了陈县长,关于旗胜工程尾款的事情,我还得跟您打个招呼。
旗胜有偷工减料的先例,关于管委会大楼的质量,我觉得还要重新验收一下,这个款先延迟吧。”
李承故意刁难,是在逼着陈红旗解决问题,批款补偿,至于县政府有没有钱,跟他没关系,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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