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之前提出来打广告,是看好PrOHDR。但是现在如果再加上这个愤怒的小鸟,那么前期的预算就完全不够了。自己总不能从看好的项目当中挤资金给一个自己不看好的项目吧?
“林总,这涉及到CelebrityEndOrSement(名人代言)。”
郭一凡迅速恢复了冷静,展现出了专业的一面,“这不像买菜,不是我有钱就能买的。需要联系经纪公司,谈肖像权,谈文案,谈发布时间。”
“具体的实施方案预算表、以及预估的曝光量,我会回去做一个详细的PrOpOSal(提案)。”
“做好了,我会发到您邮箱。等您审批签字之后,我才会去执行。不过前期预算50万美金可能不够。”
“还有,财务那边的流程也要走通,毕竟涉及到跨境支付。”
其实根本就不是可能不够,是完全不会够。
毕竟每个明星的报价是不一样的,找到不同的人,不同的谈法,自然结果也不相同。
郭一凡原来在公司里虽然负责市场营销,但是真的没有见过哪一个老板有这样的魄力,敢于这么孤注一掷。这很可能是100万美金。
什么概念?650万华国币,2009年这都可以买别墅了。
林渊听完,点了点头:“行,就按你说的办。方案做好了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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