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周洁一入职的时候。工厂就跟她签订了一份协议。
周洁的那份工作:只能周洁自己做,不允许转让售卖,一经转让或者售卖,工厂有权无条件收回这份工作。
周洁的工资,每个月只给他发五分之四,还有五分之一,有厂里的会计存入一本固定的存折,说是给雪儿存的抚养费,等雪儿18岁之后这笔钱都还没有用,就原封不动的还给周洁。
一开始周洁还不同意,说她的女儿是郑家的嫡亲孙女。郑家里应该抚养雪儿长大。
工厂领导直接通知“这分工作是郑家的,你要不同意可以直接放弃。郑家那边说了,如果雪儿用不到,就等于帮您把钱存着。等到雪儿18岁,这本存折还是会还给你的。”
最后周洁想了想,她能白得一份正式工的名额,一个月好几十块钱,就算暂时给出了五分之一,她还有二十几块钱,更何况最后那些钱还不是她的。
“行,我同意了?”
周洁的娘家听说了之后,就找了过来,闹到了厂里,强烈要求周洁把这份工作转让给她大嫂。
周洁打拿来她跟厂里签订的合约。
“你们看看你们能拿的走就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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