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奏是吉他的单音分解和弦,很干净,像一个人在安静地回忆。
主歌部分节奏很稳,像在慢慢讲故事。
副歌一下子炸开,情绪全涌出来,像憋了很久的话终于说出口。
歌词他记得大概,闽南语版的,翻译成普通话大概是“这些年我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人,做过许多错事。现在我想回来,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的意思。
这首歌写出来不难,难的是怎么用。
再好的歌,也不能指望陈小明听一遍就跪下来哭着说“妈我错了”。
音乐的力量是潜移默化的,不是立竿见影的。
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需要有人在恰当的场合、用恰当的方式把那首歌送到他面前。
如果没有那个时机,那就算了。
强扭的瓜不甜,硬塞的歌没人听。
但歌可以先写出来,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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