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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军规》里,没有这一条 (1 / 11)

        1995年3月28日,深夜十一点四十七分。

        陈默坐在亭子间那张褪了漆的书桌前,桌上摊开三样东西:左边是牛皮纸封面的《交易军规》笔记本,中间是徐大海下午给他的“四川电器”资料复印件,右边是一张白纸,上面用铅笔画着潦草的计算公式和数字。

        窗外的上海已经沉睡。雪停了三天,但寒意未消,玻璃上凝着一层薄薄的霜花。远处偶尔传来夜班电车的铛铛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他的目光在三样东西之间游移。

        《交易军规》翻开到第二页,是他1994年熊市最艰难时写下的三条铁律:

        一、单笔亏损不超过总资金2%

        二、任何头寸,跌破买入价8%无条件止损

        三、熊市(指数低于年线)最大仓位不超过30%

        每一条下面都有详细解释,有案例,有他亲笔写下的“违者自罚”四个字,最后是签名和红手印——像一份卖身契,把自己卖给纪律。

        过去一年,这份军规救过他三次。一次是在1994年8月,他持有的“上海石化”突然暴跌,触发止损线,他咬牙割肉,卖出后该股继续下跌30%。一次是同年10月,市场短暂反弹,他试图加仓,但军规第三条限制了他的仓位,后来证明那是下跌中继。还有一次就在上周,他试探性买入的“东方明珠”表现不及预期,他在微亏2%时提前退出,避开了后续5%的下跌。

        军规有用。这是他用真金白银验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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