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用三年时间搜集的证据。关于林正清,关于他经手的那些案子,关于那些被掩盖的真相,和被牺牲的棋子。
文件夹里有一个子文件夹,标注着“星辰科技”。陆时衍点开,里面是苏砚父亲苏致远公司的破产案卷宗。他调出当年的财务报表、融资协议、资产评估报告,一页一页地仔细看。
十年前的技术还不像现在这么发达,很多文件都是纸质扫描的,清晰度不高,有些地方甚至模糊不清。但陆时衍看得很仔细,一个字一个字地抠,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对。
凌晨三点,他终于在第三份融资协议的附件里,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是一份补充协议,签署时间是公司破产前三天。协议内容很简单,大意是如果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融资款,投资方有权以评估价的百分之六十,收购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
关键不在协议内容,而在签署人。
甲方是投资方,代表签名是“林正清”。乙方是星辰科技,代表签名是“苏致远”。但苏致远的签名,和前面几份文件上的签名,在笔画起势上,有微妙的差别。
普通人可能看不出来,但陆时衍是律师,受过专业的笔迹鉴定训练。他调出前面几份文件,把苏致远的签名截图,和补充协议上的签名放在一起比对。
确实不一样。
补充协议上的签名,起笔更急,收笔更飘,整体结构松散,像是……模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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