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成员身份与证件
第五条全体成员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发会员证。
证件内容仅限:姓名、性别、年龄、照片、成员编号。
证件不标注职务、级别、部门、委员身份。
第六条成员编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唯一,大人、小孩、老人统一编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第七条凡上岗工作、执勤、履职的成员,另行颁发工作证,注明单位、职务、姓名,作为上岗与考勤凭证。
第八条成员享有生活保障、安全保障、公平对待、选举与被选举权;同时负有遵守公约、维护集体利益的义务。
第三章积分发行规则
第九条商会建立统一内部积分体系,作为商会内部唯一计价、结算、支付单位。
第十条积分与美元固定等值:1积分=1美元。
第十一条积分仅限商会内部流通使用,由商会统一发行、管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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