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是不付,是十年一付,分十期付清,到期必付,绝不拖欠。
五、向土地管理部门言明:我们是来建设、来发展、来稳定地方秩序,不是来滋事占地。”
岩刚提笔疾书:
“属下明白!一百年用地,总费用四万银元,每十年付一期,每期四千银元,分十期付完。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属下即刻起草《玄鸟商会八八楼土地使用及建设立项申请》,马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绝不给商会丢理、丢面、丢规矩!”
杨志森一锤定音:
“玄鸟商会八角楼立项申请,商会理事会正式通过。
由行政部岩刚全权办理所有手续。
手续一批,立刻动工。
我们要让缅北四方势力都看清楚:
玄鸟商会,能打仗,更守规矩;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