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一片狼藉。他蹲下身,开始一本本捡起散落的书。当捡到那本《唐诗三百首》时,他的手顿了顿。翻开,女儿的照片还在。但照片的边缘,多了一道浅浅的折痕——是刚才被踢到墙角时折的。
他用手指小心抚平那道折痕,却怎么也抚不平了。
就像他们这些人的人生,一旦踏上这条路,就再也回不到平整的过去。
将照片小心地夹回书里,林默涵开始收拾其他东西。账本、文件、印章……每一样都放回原处。当他拉开最底下的抽屉时,手指触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
一把勃朗宁手枪,压在一叠空白信纸下面。
这是陈明月的枪。她走得急,忘了带。
林默涵拿起枪,掂了掂。很小巧的女士手枪,弹容量六发,此刻是满的。他记得陈明月说过,这枪是她丈夫留下的遗物,丈夫牺牲前教过她怎么用。
“要活着。”他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轻声说,不知是对陈明月说,还是对自己说。
将枪别在后腰,林默涵开始思考下一步。张启明叛变,高雄的网络已经不安全。虽然魏正宏还没有确凿证据,但只要持续施压,总会找到破绽。他需要转移,但不是现在——现在全城肯定已经布控,贸然行动等于自投罗网。
至少要等三天,等陈明月把情报送出去,等苏曼卿安排撤退路线。
他走到书桌前,抽出信纸,开始写信。是给香港一家贸易公司的正常业务函,谈的是下一批蔗糖的报价。但在信纸的第二段,他用了一种特殊的书写方式——每隔三个字,取第二个字的偏旁部首,连起来是另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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