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他若是伤势稍缓,定然要扑上去抱住吴德。
这技能简直逆天!
在这瘴气弥漫的山林里,掌控一群野狼,无异于拥有了一支悍不畏死的奇兵,谁还敢与之抗衡?
山贼群早已乱作一团,刀疤光头举着钢刀的手都在发抖,声音发颤:“狼!怎么会有狼群?快……快抱团防守!”
他在狗头岭盘踞多年,比谁都清楚这里野狼的凶悍。
那些畜生常年在瘴气中觅食,体型比草原狼壮硕一倍,獠牙锋利如刀,且对血腥味极其敏感,一旦被盯上,绝无脱身可能。
赵富贵的脸色更是惨白如纸,三角眼瞪得溜圆,心头泛起惊涛骇浪。
他早听闻狗头岭野狼成患,却没想到会在此时撞上,而且看这动静,绝非三五头,而是成百上千的规模!
“撤!立刻撤!”
他此时只想尽快逃离这片绝境,若是被狼群围住,别说带花回京,恐怕连尸骨都留不下。
可就在他带着五名青衣护卫转身的瞬间,浓雾中骤然亮起一片密密麻麻的绿油油光点,那些光点在夜色与雾气中闪烁,如同地狱里的鬼火,缓缓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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