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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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时,都督府。
荀攸的《汉典·田制卷》摊在案头,田豫已经读完了第三遍。
“使君,这条‘官给耕牛、种子,分五年偿还’——”他用手指点着某一行,“辽东今年耕牛缺口三千头,若全由官府垫付,需钱六十万。”
“所以?”
“臣建议,分两种。”田豫沉吟道,“有劳力、无积蓄者,可贷耕牛,分三年还;有积蓄、缺劳力者,可合伙租用,官府只做保人。”
荀攸提笔记录,头也不抬。
“租用如何定价?”
“按亩抽成,一亩一斗。”田豫显然想过,“佃户租牛,每亩要交三斗给地主。官府只抽一斗,比地主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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