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里写得清楚明白,白玉翠跟赵家,属于分家性质。
白玉翠离开赵家,只带了自己的个人衣物,属于自己的自留地。
还有女儿丫丫的一分自留地。
从此以后,双方再无财产纠葛。
还专门注明,白玉翠没有分赵家一丝一毫的房产。
反而把自己男人的自留地,和女儿丫丫一半的自留地,留在了赵家。
也是在暗示赵家,这次分家、他们占了大便宜。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可惜赵家的人,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善意。
刘春兰在后面冷漠说道:“再加一条!”
“双方死活,跟对方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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