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万(咪雪软广)+160万(喜剧人通告费)-50万(公司没拿不算)=360万(艺人盈利)
“沈见,咱们距离A签,只差740万了,加油!”
良木拿着手中的A4纸。
给沈见做了一个详细的表格。
可能是考虑到一些高深的数学问题。
所以还特地在旁边做了一下验算,加减法。
“为什么这五十万不算?”
“因为公司没拿。”
“没拿就不算?”
“当然。”
“不敢狗同,我一哥们在酒店找乐,最后也没拿钱,为什么就算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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