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圈,明星与制作方、投资方之间常通过这种方式操作。
以明星片酬为例,公开的阳合同可能显示明星片酬为一百万,但私下的阴合同片酬可能高达一千万甚至更多。
多出的部分,一部分可能是正常的商业安排,但也存在部分非法资金混入其中。
制作方或投资方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帮助明星逃避高额税款,另一方面也能将自身的非法资金以支付片酬的名义转移给明星,再由明星通过其他复杂手段回流资金,实现洗钱目的。
至于什么虚假投资和票房造假之类的事情,那就更简单了。
有些电影明明没有人看,却票房超级高,其实就是这样的操作。
另外,一些艺人的商业活动,也可以进行洗钱。
不法分子可能会操纵一些虚假的代言合同,让艺人代言一些实际上并不存在或与艺人形象严重不符的产品,通过高额的代言费将非法资金支付给艺人。
例如,一家空壳公司以五百万的代言费邀请某艺人代言其所谓的高端电子产品,而该产品可能根本没有实际生产或销售。艺人收到这笔代言费后,再通过复杂的资金转移手段,如投资其他项目、购买资产等,将资金洗白后回流给不法分子。
在商业演出方面,同样可能存在虚报演出费用、虚构演出场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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