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已经开始对被告宣布案由,顾清宁听得明白,他们对沈墨的指控是:
沈墨昨晚半夜利用自己身份的便利,放走了关在军事监狱里的罪犯,而那些罪犯,是上次袭击林老爹他们的犯人。
这还真是——哗了狗了,不知道是否还可以再无厘头一点。
然而,接下来,当原告展示出他状告沈墨的证据的时候,顾清宁就知道了,这是一场硬仗。
因为对方的证据虽然不足以到马上就可以宣判和结案的程度,但是也还算是充分。
原告播放的,是一段提供给法庭的劫狱视频,里面带头的那个人,明显对监狱周围的地理环境很是熟悉,而且他的身型、发型、衣着、姿态,甚至还有一个模糊的侧颜,真的是很像很像沈墨,
顾清宁知道,那不是沈墨,但是作为枕边人,她都必须承认,真的是,很像!
看过视频,审判长抬手压了一下,观众席里正在低头接耳的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然后,审判长才开口问沈墨他怎么说。
沈墨只说了四个字:“那不是我”。然后就没再出声。
审判长道:“证据呢?你可以提供自己不在场的证明吗?那个时间点,每个人都应该在家里睡觉才对,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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