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欢望着他的眼睛,认真的将自己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我不怎么怕疼,而且,我的血,可救濒死之人。”
这几句话,一字一顿的说出来,苏承欢觉得心中忽然轻松了不少。
这是她前世的秘密,也是她被国际刑警追捕的最主要的原因,更是被关在那见鬼的实验室一次次接受那些变态的实验的根源。
她的体质,在无意中一次出任务被雷劈中而昏迷了整整一个星期后,便发生了诡异的变化。这种变化,起初令她很是有些害怕。
明明受了伤,伤口的血汩汩的流出,初时觉得疼痛,但过一阵子后,身体便似乎失去了痛感一般,只看见流血,渐渐感觉不到疼痛。甚至,流血的伤口,还不如平日崴了脚或者练习掰手腕弄的手腕脱臼来的疼。只是不停的流血,那伤口,变得极难恢复,往往受一次伤,要休养好多天才能痊愈。更神奇的是,极偶尔的机会,她竟然发现自己的血能够让重伤的人迅速痊愈,甚至濒死之人复活。只是,她自己救一次人,却要付出整整昏迷几天到十几天不等的代价,身体也会变得虚弱不堪。
这样特殊的体质,在现代社会被称为异能,也就是特异功能。尽管她已经很小心的掩饰,但最终依然被某些机构得知,从此她便开始了东躲西藏与各路人马躲猫猫的生活。
只是,最后依然被强悍的国际刑警寻到,弄到了那拥有全世界最顶尖的仪器以及科学家的秘密实验室。她成了供人研究的小白鼠,只因为她这种纯利他型的体质。
呵呵,利他型体质,每每想到这里就想笑。人家是有了异能可以自我治愈,而她却是自己拼命的流血,好多天才能痊愈,却让使用了她的鲜血的人瞬间愈合,这不是典型的利他又是什么?
她没有圣母情怀,自然不愿自己的身体被这么一次次的折腾,因此被人弄去做实验,尽管在她身上划拉一刀,除了最初那一下的剧痛,到后面她的痛感近乎迟钝,可她依然无比的抗拒,甚至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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