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咱们去书房,让我看看你的字!”
最喜欢晚辈练习国粹的金白凤当即推着外孙女先行,带他们进了书房,然后亲手铺纸研墨,准备好一切,把位置让给权胜男。
在霍雪桐赞同的目光下,权胜男没有推辞。
她手指在笔架上的毛笔一一滑过,微微一顿,取下一支毛笔。
见到权胜男的举动,金白凤眼里闪过一丝光芒,这支毛笔是笔架上最好的一支,她花了五千块钱才买到手,看样子,她是行家!
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金白凤眼里的赞叹之色更胜,晾干后,双手提起。
本来含笑看着的李千寻手帕突然坠落在地,她猛地抬起头,死死地盯着上面的字迹。
PS:更完,吐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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