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哈哈……”
二十年前,这是一个秘一样的故事!
趁着我们大家都在,程中和终于出了当年的一幕。这是一个悲凄的故事,同样的也是一段孽缘。
十年前,娱乐圈歌手发行专辑还都是CD唱片,音乐学院刚毕业的丁宁签下了一家唱片公司,跟程中和是同事。程中和当时三十多岁,已结婚多年,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他写的一手好诗词,专为丁宁作了一首词。
准确的说这首词不是表演歌唱的,而是一种深情的朗诵。这是情人对情人的一种表白,这是情侣之间爱的呢喃。
丁宁很喜欢这首歌,再三要求之下程中和将这首歌送给了丁宁演唱。对,就是送了,一分钱没有收。
而两人也是因为这首歌结缘,日久生情。丁宁爱上了程中和,但是程中和是有一个有家室的人。两个人都明白这是一段孽缘,这是一个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阴差阳错之下,一次酒后两个人同居了。
事后程中和一直回避丁宁,可是有时候男想女隔堵墙,女想男只是一层纸的关系。在丁宁死缠烂打之下,程中和终于松口。
钢铁也化成了绕脂柔!然而孽缘终究是孽缘,是人总会有犯错误的时候。程中和在一次工作中所签的合同失误,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公司的老板看到这其中的关系,威逼利诱程中和,称只要将丁宁送给他陪他一夜,所有一切一笔勾销。
最开始时程中和强力的反对,可是在巨额损失面前,在金钱面前程中和屈辱的同意了。涉事未深的丁宁在程中和的相约之下,醉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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