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简叶今时不同往日,早已洗尽铅华,所有的不好消失的无影无踪。
听春晓这样说她友好倒觉得不奇怪,还说出了一句我们都不敢相信的话,“我觉得胖子挺好的,踏实而且这样的男生才是熊猫。”
所谓的熊猫不是指胖的意思而是指珍贵那个时候的熊猫很珍贵,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去看过。
她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和之前看见那些用来打发时间的老公们不一样,此时的笑容才是最真实的。
那个时候的喜欢好像不存在,于是我很傻白甜的问了一句让她们吐血的问题。
“喜欢是什么。”
她用奇怪的眼光看我,然后豁达的不跟我计较,“喜欢一个人就是会脸红心跳很快,而且无时无刻都像看到他,而且会很想他,做梦的时候也会梦见。”
简叶用肩膀抵了抵我轻佻的问:“是不是你对你同桌也是这样的感觉啊!”
我捂着嘴自己都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喜欢,那算起来喜欢他也已经是四年了吧。
点了点头,不过她们并不奇怪,而是无比淡定的说我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她们早己洞窸一切只有我那么迟钝。
然后,春晓还说她也觉得胖子喜欢他,她说从含情脉脉的眼睛里就看出来了。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