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我。但是要我做故事主角的话可能就比较困难,我对自己与他人感情的处理实在是很糟糕,所以我比较喜欢当一个读者。可是有时候人是会面临没有选择的选项。
“小十,今天写的怎么样?我看你上午的课一直在打瞌睡呢,不要紧吧?”
我的身旁,坐着一个精灵一样漂亮的少女,伊白华伦斯坦,混血儿的她在班上很受瞩目,因为一些原因,我和她约定每天下午的课结束后都会在学校中,这个很少有人来往之处的梧桐树下的长椅上,一起度过半个小时。
如果有人问我对伊白的想法,我会理所当然的回答「喜欢」,当然是作为朋友,美好正因为存在于虚幻当中,才会被称为美好。现实中的女生怎么可能会喜欢我这种死宅,二次元最棒了。但是她的眼眸太过圆润了,我偶尔会稍稍被迷住。
“感觉非常难受,如果带着这种心态去写的话,文字间都会透露出阴暗的气息。”
没有手机也不用去理会那个烦人的男人,在另外一种意义上算是获得了解脱。
“呵呵呵,完全看不出来你心情低迷呢,因为小十你每天感觉都很开心。”
正如伊白所说,我无忧无虑的作风貌似在她的印象中烙的很深,每天都开心地过日子是我的信条。我也笑出了声,接着伊白又一脸天然地说道:
“明明成绩那么差……”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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