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慎拉开了话匣子,开始为我科普所谓的榔头队案件。
“案件的初始,也是一起夜间的抢劫案。一位下夜班的仓库保管员,在回家途中被人袭击身亡。死者颅骨骨折,死于颅内大出血。我们开始也将那起案件定性为恶性抢劫伤人案,但是很快,我们就意识到自己错了。”
我马上就反应了过来:“那一次,也是团伙作案?”
其实这并不难猜,勾慎将之称其为榔头队案件,就说明这必然是一起团伙型案件。
勾慎点了点头:“不仅仅是团伙型作案。更要命的,是这这帮家伙又很强的学习天赋,只不过他们学习的,是犯罪手法。”
说到这儿,勾慎突然停了下来,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又将烟盒递给了我。
我还等着听他将案情呢,哪里有心情抽烟,我摆摆手,示意自己并不需要。
勾慎点着烟,深深吸了一口,再次沉浸在回忆当中:“在那一段时间内,我们先后发现了十余起相似的凶杀案。死者全都被人用硬物撞击脑部,脑部损伤致死。在这些案件中,凶手展现了很强的学习能力,开始的时候,我们可以在案发现场,得到凶手的指纹、脚印,甚至还有间接的目击者。然而在之后的凶杀案中,凶手变得越来越严谨,几乎不会留下明显的个人痕迹。”
这一系列的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注意,在警方的大力侦查下,没用太长的时间,凶手们就全部落网。”
说着,勾慎又一次扭头看向了我:“能猜到这只犯罪团伙的人员构成吗?”
我心里忍不住吐槽,勾慎这老小子和队长一个德行,将案情的时候,总喜欢跟别人进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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