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至此清楚了:丁猛,有没有其人?是不是以“插班”的方式进入青干班?问题落在原因上,举报者只写了大概,并没有证据。但如果“插班”一事确定,那么原因是不是可以确定呢?
所以两人决定按正常程序处理,把这封信直接处理给科室主任。
科室主任一看是事涉市委组织部的,而且线索等也特别清晰,当即就拿着举报信到了分管副书记杨绍清办公室。
分管副书记杨绍清是正县级干部,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良飞关系非常好,而且纪委副书记想要再进一步,或者直接到区县作“一把手”,徐良飞那一票非常关键。所以不要说关系好,就是关系不好,这个事儿也适宜先给徐部长通通气,因为这完全可以让自己落下一个人情啊。
因为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丁猛这人如果送了礼,收礼的人绝对不会是徐良飞。因为徐良飞用不着收礼,就可以堂堂正正地把丁猛安排进青干班学习。这是作为市委常委最基本的权力,难道我连推荐一名学员的资格也没有?事实上举报信上讲的履历不合规定的说法,根本就是扯蛋。履历不合规定,难道不可以“破格”?
而青干班的名单,却必须是徐良飞最后敲定。所以杨绍清头脑中差不多有了一根线,估计这丁猛,大约是徐良飞手下哪个科长或副部长找到徐良飞中途加一个人,而徐良飞综合考虑之后决定把丁猛加进来。
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有如大学招生一样,计划肯定是有的,但突破一两个,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最多跑到主管部门那儿报批一下手续便可。
也因为如此,杨绍清便拿起电话给徐良飞办公室打去。之所以没打手机,一来是因为杨绍清是下级,二来这是一件公事,并不是事关徐良飞个人的私事,所以打办公室电话为好。
电话通了,秘书接的。听到是杨绍清后,秘书说等徐部长回来后一定转告。
杨绍清见状,也只得如此了。当然。这事儿也不急,毕竟才发生呢,哪怕就在纪委,这举报信搁个一月两月,也没有谁敢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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