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之扭头问道:“张总,怎么办?”
张璀山气定神闲地说道:“那就下车跟这帮小子会会吧。我也好久没有活动过筋骨了,正好试试拳脚功夫有没有倒退。”
两人钻出车子后,大队人马也刚好杀到跟前。
红夹克的脸上包扎了一块纱布,气势汹汹地喝道:“呦嗬,你们几个胆子挺肥的,果然还敢留在这里。雷哥,刚才就是这几个人出手的。我报上了你的名号后,这个小子不但不给面子,反而说说你不是东西,不知道是哪里的野杂种。”
红夹克旁边的一个青年男子目露凶光:“我最讨厌别人说野杂种了,你们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我雷神的地盘上嚣张。弟兄们,给我往死里打,一定要他们知道渔阳汉子不是好惹的种。对了,这个小妞长的不错,稍微意思下就行,我还等这晚上乐呵乐呵呢,哈哈”
还没等他的笑声结束,颜如玉就抢先动手,三两下就打趴了身边的小混混。
雷神没想到颜如玉这么能打,反而邪笑道:“这妞身手不错,够带劲,想必压在床上会挺爽的,刀哥我就喜欢你这朵带刺的野玫瑰,不错不错,啧啧啧弟兄们,这小妞打昏了就行,可千万别破了相,省得晚上吓着哥哥我了。”
陈庆之跟张璀山都不由分说开始干架,场面很快就乱了起来。
张璀山当了老总后,确实很少参与打架了,今天遇上这样的场合,不但有些兴奋,还激发了心中隐藏已久的暴力倾向。五十多岁的人了,下手一点都不留情,单单从身手上看,完全跟他的年纪不相符合。
而颜如玉则因为是得到了雷神的特殊关照,众人都不敢下手太狠,原本她的身手就不错,再加上她下手的时候丝毫不留情,很快就打倒了好几个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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