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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回乡偶遇 (2 / 3)

        第二天正好是赶集的日子,陈庆之打算去集市上转转,中午吃过饭后再赶车回渔阳。

        在路过集市上的一个小摊时,他看见了一个小男孩在缠着一位老人买糖果。看这样子,应该是祖孙俩吧。老人拗不过,最终答应称了几两糖果。

        看到这一幕,陈庆之回想起以前小时候,赶集可以说是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情之一,特别是缠着爷爷带他去赶集,每回都可以买上一点小零食,比如糖果。

        每次买的糖果,陈庆之都会主动分一半给姐姐,而留下自己吃的,往往要吃个十天半个月才会吃完,为什么会吃的这么久呢?是他忍耐力很强,一两天才吃一粒糖果吗?不是的。这是因为,陈庆之每天吃糖的时候都是用牙齿咬下一半,另外一半再用糖纸包裹好,等到过几个钟头后或者第二天想吃了,再拿出来吃。

        在当时经济条件还不算好,特别是物资还不算充裕的年代,陈庆之就是这么节省着吃东西的。

        还有一个例子,也能说明他的这点节省。比如,每到过年的时候,家里都会想方设法晒点腊肉,每次蒸了腊肉后,他一般是一碗饭就夹一块腊肉,每吃一口饭就咬一丁点腊肉,然后再扒拉一点青菜,差不多一块腊肉吃完的时候,这碗饭也吃完了。一顿饭下来,顶多就夹三块腊肉。

        不是陈庆之不爱吃腊肉,实在是家里的腊肉就这么点,如果自己多吃了几块,就意味着父母跟姐姐要少吃了。年少的陈庆之早早地就懂得,父母辛勤劳作供姐弟俩读书,他们是整个家里边最辛苦的人,更需要肉补充营养。

        哎,穷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子,但是也没有人会觉得寒酸,因为只要一家人能围在一起吃饭,比吃山珍海味都痛快。或许,吃什么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在一起吃饭吧。

        或许在今天的人看来,这是不有点过于夸张,过于吝啬了。但是,陈庆之早年的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没准不少人跟陈庆之一样,都有着类似的童年经历吧!

        就在陈庆之一边回想着往事,一边用眼睛不经意地扫过街道两旁的商店和小摊时,突然,右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下意识地一回头,却没看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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