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既然您女儿现在很有出息,为什么不把您二老接到城里去生活?”杨天喝了几杯酒后,打开话匣子和陆老伯聊了起来。
“俺们都是土生土长的东北人,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去了城里根本待不住。”陆老伯摆手笑道。
陆伯母也嗔了眼丈夫数落道:“他呀,就是劳碌的命,大前年去了女儿那里,过了两天好日子,吃得好了,就跑肚拉稀,在医院躺了几天,出院后说啥也不待了。”
“俺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去哪啥城里住楼房,上个厕所都不带劲,窝在那小房子里,邻居又不来往,能把人憋屈死。”陆老伯哈哈笑道。
“回家里,俺有事做,还能活动活动身体,去女儿那里啥都不让做,太闹心。”
“那城市里的空气也不好,那有咱乡下好,蓝天白云,空气里都有香味。”
杨天也不禁好笑,看得出来这老两口都是实在人,一辈子劳碌,过不惯那好日子。
杨天倒是有些羡慕这些普通老百姓,老婆孩子热炕头,二两烧酒一喝,小日子过得舒坦。
和陆老伯一直喝到深夜,陆老伯最后醉了,杨天这才被陆伯母带到旁边的屋子里休息。
这间屋子以前是他们女儿住的地方,女儿每次回来也会住这里,收拾的很干净,炕上铺着兽皮,陆伯母还给杨天拿了一床干净的被子。
杨天躺下后,还隐隐约约能听到陆伯母唠叨丈夫的声音,每次喝多了,受罪的自然是老妇人。
杨天心中流淌着一股暖流,这种平凡的生活,或许才是最温馨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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