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鹏程有些不好意思,他还是以前的老习惯,这半年没见,小燕儿的某处跟吹气球一样,变得鼓鼓的,以前的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乱跑,天天当他“小媳妇儿”的黄毛丫头,已经长大了。
罗小燕,比高鹏程足足小了四五岁,高家邻居的孩子,打小就是个小尾巴,每次做游戏过家家,都是高鹏程的小媳妇儿,所以,村里人都说这是老高家的姑娘。
高鹏程十八岁那年出去当兵,罗小燕就经常过来陪高妈妈说话,一来二去的,干脆搬过来跟高妈妈一起住,后来,她没上高中就辍学了,简直成了高妈妈的闺女。
高鹏程提着一个大包,里面是他在千山市买的各种东西,除了给他母亲的,还有就是给小燕的。
还没进院,听到声音的高妈妈已经出了屋,没走两步,眼泪就掉下来了。
高鹏程当兵,就第二年回来一次,因为部队性质特殊,知道退伍前都没回家一趟。
组织上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家书”和相片,其实都是某个部门弄得,根本就没经过他们的手。
去年十二月份他们退伍之后,高鹏程在家呆了不到两个月,就去千山市报到去了,他也曾疑惑,为什么高陵市的并要到千山市上班,不过,后来也不了了之了。
就在他到了千山的那天晚上,他和几个战友喝酒撸串,回酒店后,迷迷糊的他,听到隔壁有奇怪的声音,这才阴差阳错的就了孙梦瑶……
“妈,我回来看您了!”
“好,好,鹏娃,回来就好,这次在家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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