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询问他怎么回事,他就说路过,信誓旦旦的说三天,三天后一定把我领进法明寺。
我满腹狐疑,却也无可奈何,只能捏着鼻子信他了。
“我饿了,先吃东西。”明远和尚摸了摸肚皮道,说这话便朝镇中心一家最好的酒楼走去。
可他浑身那个味,酒楼的人哪里肯让他进去,几个店员直接就拦住了,吵吵起来,结果引来了酒楼胖成两百斤的老板娘,直接拎着菜刀出来的,一看道明远便咬牙切齿:“好你个老秃驴,还赶来,老娘今天宰了你。”
那模样,分明苦大仇深的模样。
明远一看,顿时吓的掉头就跑。我好气又好笑,要是那个酿酒老板能有个这么彪悍的老婆,早就把他给收拾了,何至于被偷的那么惨。
接着明远又要换地方吃饭,我实在拉不下那个脸去祸害人家的生意,便建议:“要不然,咱们先去下个澡在吃饭吧。”
我只希望他填饱肚子赶紧上路,他身上的那个味要是不洗洗,三天三夜也别想找到地方吃饭。边疆地区民风彪悍,都是随身带刀的,没人怂他。
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味,我也快受不了。
真的太臭了,怎么形容了呢,就好像是酒精味让他身上的臭味放大的十倍,吸一口能熏的背过气去。
明远也知道这样不行,于是便答应。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