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这世上有三种动物,报复心最强,分别是狐狸,蛇,还有黄鼠狼。
不过李秋白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论报复,这地球上就没有谁比得上人类。
自然界中的动物,如角马、斑马、野牛等等,同伴被猛兽捕捉到了,吃掉了,它们只是在远方看着。猛兽去它们的群体中捕食时,这些动物的反应就是逃跑,跑过自己的同伴。而它们的体型,大多数都要大于这些捕食者,如果有四五头同时攻击捕食者,捕食者应该是难以应付的。但它们却似乎从未想过这问题,只是逃。
反之人类,被某种动物伤害了,大多数人都要杀之而后快。小至蚊子,中到猫狗,大到野生猛兽,就算仅凭人力难以做到,也竭尽脑汁,想出陷阱、捕兽夹等等,务必除尽。
这是为什么呢?是人类先天就报复性极强,复仇心极重吗?还是人类自命为万物之灵,不能忍受下等动物的迫害,侮辱,为自尊心而报复吗?
自尊心这种东西,说好听是自尊心,说难听点就是面子。
古今中来,多少人为了脸上那薄薄一层皮,而意气用事,从而丢掉性命。
王思凡不是一个意气用事的人,相反,他很奸诈,聪明,甚至愿意在最危险的时候,放下所谓的尊严。
这一点,从他毫不犹豫给李秋白下跪就可以看出。
但是跪了之后,不代表这事就完了。
他怕李秋白,或者说是恐惧,不过人都有一种很强大的劣根——好了伤疤忘了疼。等你舔着伤口,在床上回想之前所受屈辱时,保不准什么火气都来了。
“我凭什么要给他下跪?他敢把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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