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他妈妈就如被人用枪对着脑门开了一枪一样,整个人就“啪啦”一声瘫软在地上。第二天晚上,他妈妈才上吊自杀的。
董志华便再也没有面子在这条从小就居住长大的巷子里生活下去了。
本来,他也没有什么亲戚,就算是有,他的亲戚也不会认这个自小就生活在“野鸡”家里长大的孩子做亲戚。
所以,董志华走上了流浪生活的道路,到处流浪,也逐渐见识了社会的阴暗的东西,学会了偷鸡摸狗、偷蒙拐骗。
到了二十岁的时候,他完全发育成熟,就对那些智障的女孩进行侵犯;对落单夜游的女子进行尾随,能得手时就趁机下手。
在某个城市里,出过两单夜行女子被侵案后,公安警察加紧了侦察追捕,吓得董志华就如惊弓之鸟,赶快逃离了那个作过案的城市。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爱上了一个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那女人还是当时县城里文工团的演员。那演员生在当时地位很高的家庭里,对社会上有钱的公子哥儿见多了,就有些儿腻,反倒是见到流浪的董志华有些好奇。
见他常常徘徊在文工团门口对面的大街上,一见她出来,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眨也不眨一下,仿佛生怕眨眼之后,她就会消失似的。
那女孩名叫朱芳兴。
朱芳兴也注意到董志华对自己无望的痴情了,忽然涌起一种逗他玩的念头,走过去挑逗他,约他一起去省城玩,去市里玩,都是朱芳兴出的钱。
董志华和朱芳兴在一起的时候,总算是感到了生活的意义与美好,便暗暗发誓,他这一生,一定要娶到朱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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