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上大宝的第二年,朱元璋龙椅还没有坐热,就对手下的大臣说了一番动感情的话,大致意思是:从前我当老百姓的时候,见到贪啊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会,心里恨透了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贪官污吏危害百姓的,绝不姑息。
朱元璋说到做到,他颁布了有史以来可谓最严厉的肃啊贪法令,规定但凡有官员贪在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在反贪运动开始时,只要稍有贪啊污嫌疑的,就被剥皮楦草,摆在衙门前示众,数目稍大的一些官员,不是被凌迟、阉在割,就是被剁手、挑筋。
比如凌迟这种酷刑,就是把贪污者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手艺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了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有死。
明朝惩治官员贪污腐败刑罚之“重”,刑罚之“广”也相当骇人,凡有贿去案发生,必定顺藤摸瓜、斩尽杀绝,不避皇亲国戚,凡皇族贪赃,量刑尤重。
老朱就是胆子大,还创造了以往统治者都不敢想象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种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胆敢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
尽管朱元璋下猛药、出重拳,但效果并不好!虽然他统治时期,官员贪污腐败现象骤减,但整个明朝可谓是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
过之而不及。
任何一件事一旦走向了某种极端未必就能得到最好的结果,对于官场领导来说,拒绝下属送礼会让人觉的“不近人情”,何况拒收礼物也不利于领导和下属建立基本的情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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