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琪在她们班里面,就像是一只误闯入鹤群的小鸡。她身上的一切,都与周围人那样的格格不入。鹤群里的每一只鹤,在她看来,都是高贵又优雅的。而她呢?她粗鄙,又土里土气。她浑身上下的气质,令她自惭形秽,无地自容。
刘瑞琪班上的同学们把刘瑞琪当成是一个异类来看待,因为她的衣服上有缝补的痕迹,因为她穿的鞋子不是阿迪达斯,也不是匡威,因为她开口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点儿乡音。他们就像是在动物园里观赏动物那样,对刘瑞琪感到好奇。可这种好奇,并不是善意的。
刘瑞琪显然意识到了这些。既然改变不了别人,那就改变自己好了。她努力地学习普通话——多好笑,她一个都已经上了高中的人了,却还要像个小孩子一样地学习普通话,只为了把乡音改掉,不再让人笑话——还从衣柜里翻找出了新一点儿的,没有任何缝补痕迹的衣服,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班上的其他人没什么不同。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刘瑞琪从前最喜欢上英语课,因为原来的英语老师是一个很年轻的女老师。她性格很好,也能够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又温柔,又善良,就像是一个天使一般。因此,每次英语课,大家都特别地积极,也特别乐意听。
可自从转到了六中以后,刘瑞琪就再也不喜欢英语课了。现在的英语老师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太太。她讨厌任何扰乱课堂秩序,以及不尊重老师,不认真听讲的学生。她觉得既然是英语课,那就应该用全英文的方式上课。可是刘瑞琪一开口,班级里的其他人就会开始笑。原因无它,只因为刘瑞琪的发音不标准。
刚开始,英语老师会纠正刘瑞琪的发音,一遍又一遍地把正确的读法念给她听,争取能够把刘瑞琪的发音给纠正回来。可是刘瑞琪在听到了众人不友好的嘲笑后,哪里还敢再开口,嗫嚅着说了几句,就打算糊弄过去。
可是英语老师的固执和古板却不允许刘瑞琪就这么敷衍了事。她觉得刘瑞琪不仅基础比人家差,态度还不端正,这在她看来,几乎就是死罪了。于是,英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地呵斥了刘瑞琪,说她明明错了,还不肯改,令老师失望。
很多年前,英国的一所高校曾经做过一项调查。最后调查结果显示,穷人的自尊心,比富人要高得多。因为贫穷,所以自卑,但是内心的好强却又令他们不敢直视,更不敢承认这份自卑。于是他们会变得敏感,变得当开不起玩笑。当他们发现别人有看不起他们的意思的时候,哪怕只是错觉,他们也会奋力反击。
刘瑞琪也是如此。可是面对老师,面对班上抱团在一起,看不起她的同学,她做不到反击。委屈也好,不甘也好,她只能都憋在心里,一直憋着。
刘瑞琪的心里很明白,父母当初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自己送进六中来的。可是刘瑞琪真的不想在这个班,在这所学校,再继续待下去了。她想念原来的学校,想念越来的班级,想念原来的老师,想念原来的学校。疯狂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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