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事情竟然会变成这样,完完全全出乎了她的意料。而且并不是朝着坏的方向在发展,而是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
明明是李时珍她失手杀死了自己的妹妹的李时珠,最后却变成了楼下的男租户蓄意杀死了李时珍。凶手变了,作案方式也变了,和她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李时珍变成清白的了。真是天助她也!
打小李时珍的运气就不太好,考试尤其是。考的全都不会,蒙的全都不对,运气也是差到了一个境界了。李时珍想,或许冥冥中,这就是天意吧。从小到大所有的好运气全部都积攒到了这一次,然后一下爆发。
不过,既然现在死者由李时珠变成了李时珍,那么李时珍原本的计划,也就需要作出相应的改变和调整。那么,就让她,来变成李时珠吧。
李时珠和李时珍最大,也最显眼的差别,就是额头上的那颗痣。李时珠因为尸体面部腐烂的关系,额头上到底是有痣,还是没有痣,肯定是看不出来的了。所以只要自己把额头上的痣去点掉,从此,就再也没有人可以证明她是李时珍而不是李时珠了。
李时珍到底是文化水平低,加上虽然活了这么多年了,年纪这么大了,可也没经历过什么世事,所以考虑问题的方式也都特别简单,且以为其他人的智力水平也跟她一样似的,自以为计划完美,天衣无缝。
就和张启东推测的一模一样,李时珍因为心里信不过那些小诊所,想着反正自己的计划这么完美,肯定不会有人知道的,就大着胆子去了市里头最大的医院,做了点痣的手术。
接着,李时珍又去宾馆旁边的一家理发店,把自己长长的辫子给剪掉了。剪得时候,李时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微微有些心疼。
李时珍安慰自己,为了大局着想,这点算不了什么的。不就是辫子嘛,等到这件事儿的风头过去了,大不了再养回来就是了。再说了,长辫子洗头发还费水呢,剪了就剪了吧,剪了就剪了,不想那么多了。
做完了点痣手术的第二天,李时珍本来是在家里躺着的。毕竟医生说了,点痣虽然是个小手术,但是也需要一段时间的皮肤恢复期,加上李时珍年纪也大了,所以就让她好好休息。但李时珍总觉得心里不大踏实,在宾馆的床上翻来覆去,就是休息不好。
当时把房子租出去,是因为觉得不会被发现。现在虽然凶手已经抓到了,但是谁知道警方会不会再屋子里发现什么不利于她的线索呢。毕竟对方可是身经百战的警方,破案子有经验着呢,她冒不起这个风险。
想到这儿,李时珍就再也坐不住,翻身起床,披上外套,然后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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