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意识把渗血的食指直接含入口腔中,以试图减缓剧痛。
小的时候妈妈告诉我说,只要在弄伤出血的部分涂点口水,或是用嘴巴把渗出的血吸干的话,就能够最低限度的伤口处理。
当然,吸入口中的血必须即刻吐掉,免得让藏在血液里的细菌侵入体内。
虽然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卫生,但是却意外地有效。
不过,若是腿部受伤的话,我可不会没头没脑地低下头去舔舐伤口就是了。
毕竟这是关于到面子与卫生方面的问题。
“呸!”
我从口中取出食指,吐出混杂着鲜红血液的唾液,用手背稍微擦一擦嘴后,刚才被揍的嘴角处传来如被细针扎到的刺痛感。
尽可能小心翼翼地用手指、试探似地碰了碰嘴角处。从我的视角即使看不见,但以感觉来判断的话,似乎是皮肤底下的血管爆裂而形成了一片淤青。
“唉这下可麻烦了而且还破皮流血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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